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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www.xingkong.com:关于对贾洁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

      来源:www.xingkong.com    发布时间:2026-09-22 12:28:00

      详细介绍

      xiankong体育:

        上海凯众资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凯众股份”)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发问,称公司是“华为轿车首要合作伙伴赛力斯、江淮和奇瑞的中心供货商,为赛力斯供货全系的聚氨酯缓冲块产品,为江淮和奇瑞供货大部分聚氨酯缓冲块和轻量化踏板产品”。经查,凯众股份作为二级供货商对赛力斯、江淮和奇瑞供货,供货产品价值量较低,占客户总收购额份额小,且对部分华为相关车型没有完成经营收入。凯众股份关于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182号)第三条第一款、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则。

        你作为凯众股份董事会秘书,未勤勉尽责,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则。依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则,我局决议对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。

        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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